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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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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規範特殊食品驗證評價工作


  驗證評價是特殊食品注冊備(bèi)案過程的重要環節。随著(zhe)特殊食品産業的快速發展和注冊備(bèi)案工作深入開展,特殊食品驗證評價工作需求不斷提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要求,爲充分發揮科研院所、檢驗機構、醫療機構等社會資源優勢,滿足企業對驗證評價工作需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基礎上,決定對可以承擔特殊食品注冊或備(bèi)案有關的産品檢驗、安全與功能驗證和臨床試驗等驗證評價工作的技術機構實施備(bèi)案管理。

  凡具備(bèi)相應法定資質或條件的技術機構均可開展特殊食品驗證評價工作。技術機構可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政府網站“網上辦(bàn)事”專欄中“特殊食品驗證評價技術機構備(bèi)案信息系統”進行備(bèi)案,其中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和驗證評價工作項目等備(bèi)案基本信息向全社會公開。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技術機構相關備(bèi)案信息,自主選擇技術機構開展驗證評價工作 。

  爲規範驗證評價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瞭(le)《特殊食品驗證評價技術機構工作規範》,從管理原則、管理體系、人員要求、設施設備、檔案管理、投訴處理、風險報(bào)告、公示公開、保密義務等九個方面提出要求。技術機構在開展具體産品的驗證評價工作中既要按照該工作規範規定,嚴格驗證評價工作管理,也要嚴格執行特殊食品檢驗方法标準、安全與功能驗證方法、臨床試驗技術規範等具體技術規範要求,對驗證評價結論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可以組織或委托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技術機構開展驗證評價工作進行現場(chǎng)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技術機構在驗證評價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有權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舉報(bào),總局将及時組織調查處理。